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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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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废量居高不下 应优先实现无害化

2019-04-02

3月28~29日,由中国化工环保协会主办的化工行业危险废物及废盐处理处置论坛在扬州举行,与会专家和企业负责人一致认为,根据目前遇到的实际困难,石油和化工行业应优先实现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理,在此基础上逐步实现对危废、废盐的资源化利用。

会上,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副会长周竹叶指出,2015年,全行业排放废水40.4 亿吨、废气6万亿立方米、工业固体废弃物3.2 亿吨,均位居工业部门前列。危险废物处置难度大、成本高的问题十分普遍。高盐废水、含汞催化剂、磷石膏治理等,以及标准体系不完善等制约行业绿色发展的问题依然突出。周竹叶表示,石化行业一方面要正确认识环保与效益关系。过去不重视环保、靠偷排偷放、低价恶性竞争抢占市场的企业,正在品尝违法违规带来的苦果;那些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坚持将环保作为发展先决条件的企业,则开始收获“绿色红利”。另一方面,废盐处理要抓住做大做强环保产业的机遇。为环境治理提供膜材料、高性能防渗材料、高端纤维滤料、固废处理固化剂和稳定剂等产品,将化工装置协同处置废物打造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如水煤浆气化装置协同处置高浓度废液、石膏煅烧窑协同处理烷基化废酸、烧碱装置处理含盐废水等。

“2016年,工业行业产生危险废物5347万吨,其中,化工原料及化学制品领域产生763万吨。”环境保护部固体与化学品管理中心许涓表示,危险废物产生量仅占固体废物的1%,但是由于其种类繁多、成分复杂,具有与环境健康安全有关的危害特性,且这种危害具有复杂性、滞后性、难恢复性,使得废盐处置一直是各国固废管理的重点和难点。目前,新版《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正在征求意见,将进一步明确鉴别程序,细化危废混合和处理后判定规则,增加不明来源固废判定规则,不久后将会出台。

代表性行业废盐原料、滤液、成品样品(工业渣盐样品B).jpg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研究基地主任王灿发认为,自1997年《刑法》首次专门规定环境犯罪以来,我国惩治环境犯罪立法越来越严,司法解释中许多条款涉及危险废物。尽管环境犯罪的认定还存在诸多问题,化工行业低成本高污染的模式已走到尽头,亟需进行绿色化转型。

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周海云认为,工业废盐处理来源广泛、成分复杂、毒性大,混盐较多,调研显示,江苏工业园区暂存的盐有80%为混盐。同时,处理处置技术也存在瓶颈,技术成本高、难以推广。他建议,应先从源头削减、分质分类处理,逐步实现废盐的无害化及资源化利用。

为解决行业危废、废盐处理困境,据中国化工环保协会秘书长庄相宁介绍,2019年,化工环保协会将配合生态环境部开展十大行业危废调研,组织开展分析评估,提出行业危废豁免清单;筛选出一批技术优先解决废盐无害化处理,协助企业解决废盐回收产品的定性问题,加快制定相关标准规范。

同时,为加快研究提出高盐有机废水治理、废盐综合利用的技术路线,协调建立废盐无害化及资源化的技术路线和标准体系,促进行业绿色可持续发展,会议期间,中国化工环保协会倡议成立化工废盐无害化资源化攻关联盟。中国化工环保协会理事长周献慧表示,成立联盟的主要工作,一是加大核心技术攻关,着重优化改进高盐有机废水预处理技术、精制分离技术以及废盐焚烧处理技术,彻底实现废盐的无害化。二是对关键单元技术进行集成,形成适用于各行业高盐有机废水及废盐特点的系统集成技术,并通过工程示范实现技术的产业化推广。三是积极探索废盐的循环利用,依托下游产业,开展利用氯碱电解装置处置废盐的技术开发,通过试点示范,实现废盐的循环化、高值化利用。希望广大企业和科技机构积极参与,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为全面解决行业废盐治理的瓶颈问题、促进行业绿色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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